十一 传
记
传记,在家谱中又称传、行状、行实、志略等,神道碑、墓志铭之类也可归于传记这一类,主要记述本家族德、爵、功、文著称者的事迹。由于传主经历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有着密切关系,加以撰写传记者往往是社会名流,因此传记不仅是家谱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具有重要的文献史料价值。下面举例说明。
1.《(江西婺源)武口王氏金源山头派支谱》(道光五年)"仲舒公神道碑",为唐著名文学家韩愈所写。文中提到,仲舒公任唐婺州刺史,"时疫旱甚,人死亡且尽,公至多方救活,天遂雨,疫定。比数年里闾完复,制使出巡,人堪道迎,显公德。事具闻,就加金紫,转苏州","成为天下守之最。天子曰:王某之文可思,最宜为诰,有古风,岂可久以吏事役之。复拜中书舍人"。对王仲舒的道德、文章,作了生动的描述。
2.《(安徽绩溪)泉塘葛氏宗谱》(宣统三年)"湘公传",宋代名相王安石撰写。文中提到:"祥符元年(1008),杜朝使镐过里门,公适与群儿游戏道旁,群儿皆惊走,公独拱立致敬,彬彬儒者,年才九岁耳,使异之。倾盖咨询公,应对如流,了无差谬。乃以‘墙毛如凤尾'属公对偶,公对曰:‘瓦片似龙麟。'继命作梧桐诗,诗曰:‘小小梧桐石作栏,已藏清气逼人寒。于今正好低头看,莫待他时仰面难。'顷刻立就,其才之敏捷、量之超迈类如此,神童之名遂噪一时。使旋荐之朝试童子科,真宗以松竹梅三题试之,一一皆合上意,因赐以花缎,补太学生,肄业上舍。公具谢表,内有愿作中流柱石臣之句,上阅之,益隆重焉。六年(1013)授礼部司务。八年(1015)主试童子科。"这段文字将幼年葛湘因才思敏捷受到真宗器重的经过,作了精彩的描述。
3.《(安徽)绩溪县南关惇叙堂(许氏)宗谱》(光绪十五年)"宋司封员外郎许公逖行状",为宋代著名文学家欧阳修撰写。文中提到,许逖奉旨"出知兴元府,大修山河堰,堰水旧灌民田四万余顷,世传汉萧何所为。君行坏堰,顾其属曰:酂侯方佐汉取天下,乃暇为此以灌其农,古之圣贤,有利人无不为也,今吾岂惮一时之劳,而废古人万世之利。乃率工徒躬治木石,石坠伤其左足,君益不懈。堰成,岁谷大丰,得嘉禾十二茎以献。迁尚书主客员外郎、京西转运使,徙荆湖南路。荆湖南接溪洞诸蛮,岁出为州县患,君曰:‘鸟兽尚可驯,况蛮亦人乎!'乃召其酋长,谕以祸福,诸蛮皆以君言为可信。迄三岁,不以蛮事闻朝廷,君罢来朝,真宗面称其能"。这段文字为许逖治水和促进民族融合事迹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4.《(江苏武进)张氏宗谱》(2002年电脑排印本)"宣公神道碑铭",为南宋理学大师朱熹撰写。文中介绍张拭:"公讳栻,字敬夫,故丞相魏国忠献公之哲嗣也。生有异质,颖悟夙成,忠献公爱之。自其幼学而所以教者,莫非忠孝仁义之实。既长,又命往从南岳胡公仁仲先生,问河南程氏学。先生一见,知其大器,即以所闻孔门论仁亲切之旨告之,公退而思若有得也。""公以是益自奋励直,以古之圣贤自期,作《希颜录》一篇,早夜观省以自警策,所造既深远矣,而犹未敢自以为足,则又取友四方,益务求其学之所未至,盖玩索讲评践行体例,反复不置者,十有余年。"这段文字,朱熹一方面简介张栻求学之道,另一方面又不忘宣传程朱理学。
5.《(江西婺源)武口王氏金源山头派支谱》(道光五年)"王君墓志铭",为清桐城派领袖人物姚鼐所撰写。文中介绍:"君讳廷言,字顾亭,婺源王氏平阳府同知讳文德之子,候选县丞讳士镜之孙,两世皆赠中宪大夫。君才通,晓世事,而性情远,喜文章,耽禅悦,尝仕为河曲州知州矣,又晋顺德府知府矣,两地皆有政声名迹。而在顺德,值岁饥,君于公帑拯救之外,又自出财以施贷,所全者甚众。上官尤称之,以为贤将。""君始家婺源之漳溪,迁居饶州,既而定居于江宁西南部,故于江宁、婺源事有当为民利者,君皆以乡里之谊任焉。立积仓,兴文化,今入婺源途中,有溪桥数处,皆君建也。"嘉庆元年,君"入都与皇极殿千叟之宴,赐倚鸠仗,自是归不复出。鼐来江宁,与君知十余年"。君"尤喜余诗,多能举其辞,而余或自忘也。所著有《自娱草》若干卷"。文中对武口王廷言简历、为官德政、与姚鼐深交等均有生动描绘。
6.《(安徽)绩溪县南关惇叙堂(许氏)宗谱》(光绪十五年)"诰封通奉大夫"榖庵公墓志铭,为清末光绪帝老师孙家鼐所写。文中称:"封大夫讳瑛,号榖庵,绩溪人","世有令德,生四子,其仲曰三品衔浙江知府前西防同知上虞宁海知县庭训,庭训之子,长曰兵部员外郎加三品升衔出为江西知府镕,次曰候选盐大使钺,皆能亢其宗,皆以其官,晋大夫至二品章服,祖与考累赠焉。自其先祖考发迹衢州,大夫嗣为之,财益裕,业益广,食指又益以繁,乃约饬其家,丰其德,戒其复,刻憻如也","于是大夫之兄珽,以监升举北闱宰西蜀有声治谱,其弟璟亦纳粟得会稽丞,摄上虞令,最后小弱弟璋,又闱博士弟子员。"许氏家族能世代为官,孙家鼐分析原因是:"此固由累世积善之遗,要亦大夫孝友之道助之,以成其志也。"
7.《(安徽绩溪)遵义胡氏宗谱》(民国24年)"胡文甫君传",为清光绪甲辰翰林院编修许承尧所撰写。文中称:"君姓胡氏,讳定录,字文甫,清国学生,世居绩溪县城之遵义坊。遵义胡氏为宋安定先生后,有讳清者,值宋南迁,上书谓当建都荆襄,不报,乃自湖州迁绩之胡村。传十一世有讳日严者,始城居,为绩之望族。君祖正业,父名溶。君性谨厚,耐劳苦,幼即随父兄营商于建平。咸丰十一年四月,太平军至,被掳,越数年,始得潜逃归绩,而居室已毁,瓦砾塞途,孑身堂立,全家十余口阒无一存,号呼寻问,乃知悉殁于难,而君母汪、君妻李及兄与弟遗骸亦不可复得。是时君之所历,殆非人境,仰天俯地,泣血无从,终身饮恨,以为大戚。"这段文字,为后人了解太平军于咸丰十一年四月进入绩溪等地的情况提供了重要资料。
从上述数例传记可知,传记中确实保存有许多重要文献资料。需要指出的是,类似上述传记在家谱中保存数量很多,一般为当时名人所撰写,其中不少已收入有关名人的文集中,有些则并未收入,而是散佚在有关家谱中,如能一一加以辑录,则无疑具有补缺填空的意义。
十二 家
法
家法,在家谱中又称家训、族规、家约、家戒、家规、族约、祠规、家典、家范、条规、家议、祠约等,种类很多,是家族自己制订的约束、教化族人的家族法规。
族规、乡约一类的民间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组织与规范,在推广与普及封建思想和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上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安徽太平)仙源东溪项氏族谱》(光绪十一年)"祠规引"指出:"家之有规,犹国之有典也。国有典,则赏罚以饬臣民;家有规,寓劝惩以训子弟。其事殊,其理一也。"
《(安徽)绩溪县南关惇叙堂许氏宗谱》(光绪十五年)"家训"指出:"圣贤彝训备载六经,又何必要家训?家训所以济圣训之所不及也。盖六经惟读书人知之,至愚夫愚妇不读诗书,若无家训,则劝不知伦理,此风俗所以坏也。故家训必须粗言俗语,妇孺皆知;又必每年春分、冬至祭祖以后宣讲一次,其有关风俗非浅,后世子孙慎勿视为具文,庶男女皆知向善,而我后克昌矣!"
既然家规家法犹如国之法典,关系到风俗的好坏,且每年祭典时要向族人宣讲一次,因此,家法自然而然地成为家谱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以说,明清时代的每一部家谱,都刊载有关家法的章节内容。
明万历四十年(1612)纂修的江苏崔谱》,不仅详细记载了本族发展过程,而且订立“族约”、“族戒”。
“族约”中规定了“立族长”“宣圣谕”(宣读洪武皇帝的《六谕》)、“敦族义”、“创祠宇”、“置祭田”、“守坟墓”、“重谱谍”、“立宗会”、“叙伦理”、“正闺门”、“端蒙养”、“供赋役”、“勤职业”、“尚节俭”、“谨储积”等等(见《中国家族谱纵横谈·明代谱学概说》)。
这些族规、族戒,几乎包括了族人生活的全部内容,从宗族祭祀到族长威权;从生活的依托到死后的安排;从男女异序到邻里关系;从音容举止到饮食服饰;从屋室建筑到思想的规范;从服从国家律令到自觉地“为王前驱”等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族人必须自觉遵守。
下面是《(安徽)绩溪县南关惇叙堂许氏宗谱》"粗言俗语"的卷八"家训"。
该谱家训共计有十条,刊载十条前,专列一节"首明伦理":
人与禽兽不同,皆因人有伦理,而禽兽无伦理。读书的贵重,无非他知道伦理,你们农工商贾、妇人女子,目不知书,果能知道伦理,一切事都照伦理去做,便是一个好人,与读书人一样。假如读书人心知伦理,做事不依伦理,反不如你们了。所谓伦理,一是君臣有义。君王要仁爱百姓,要做仁君,不可做昏君;臣子要尽忠报国,要做忠臣,不可做奸臣,即君明臣忠。二是父子有亲。父亲要爱惜儿女媳妇,必须教训儿女媳妇学好;儿女媳妇要孝顺,还要自己学好,即父慈子孝。三是夫妇有别。做丈夫的须知道淫为万恶之首,必须守正,如果艰于子息,可以娶妾,切不可好色行邪;妇人要从一而终,以贞节为贵,即夫义妇贞。四是长幼有序。做兄长的要爱惜弟弟,做弟弟的要敬重兄长,即兄爱弟,弟敬兄。五是朋友有信。交朋友要交好人,不可交坏人;待朋友要言而有信,不可口是心非;朋友有善事,当劝他做去,有坏事当阻挡他不要做,即以信义相结,终身不变。
结论是:"我于外男妇,大小肯依伦理做事,便是个好人,天地要保佑他,他本身必有好处,子孙必然昌盛;若灭伦悖理,与禽兽一样,天地不容,算不得我的子孙!"
《(安徽)绩溪县南关惇叙堂许氏宗谱》的十条家训,实际是以上五伦的具体化。
1.孝父母。古人说得好,孝为百行之源。人不孝父母,虽有别样好事,都是假的。要做孝子,第一是爱惜父母,第二是敬重父母,第三是要守身,守自己身体,时时存善心,处处行善事,扬名以显父母,这才是真孝子。孝能感动天地,孝子必定有后。天下好事都从孝字做起,所以说孝为百行之源。
2.敬祖宗。人既要孝父母,从父母的父母,代代推上去,便是祖宗。一要修整坟墓,以安祖宗之体魄;二要修整祠堂,以安祖宗之神灵;三要及时修谱,以明祖宗之来历。新择葬地,只要无水无蚁无石藏风聚气,不可惑术士之言,停丧不葬。至于时节祭祀供仪,须熟而有热气,生冷之物鬼神不得而享。
3.重师儒。师儒所以明圣贤之道,本不可不重,况一族子弟,无论将来读书成名,即农工商贾,亦须稍读书本,略知礼义。凡请师,第一要有品行老成之人,礼貌必须周到。在读书人,受恩不可忘,无恩不可怨,不可恃才学而傲慢乡党,不可挟绅衿而出入衙门,如果品学都好,就不发达,一样有光门户。
4.正闺门。男女居室,人之大伦,所以人家最重是门风。如果闺门不正,虽富贵亦可羞可恶;如果男女有别,虽贫贱亦可荣可敬。一族要有族规,一家要有家规,非至亲不可交谈,妇女虽老不许入寺烧香,不许借做法事任僧道入室。但夫为妻纲,闺门之整肃,又先在男子,男子守正,妇女谁敢不正。
5.睦宗族。宗族便是兄弟,有祖辈的兄弟,有父辈的兄弟,有我同辈的兄弟。一族便是一大家,一家和睦一族好,我族许、余名为两姓,实是一姓。当初我祖以甥承继舅家,是恩深义厚,子孙无论为许为余,仍照班辈如一家人。倘若以两姓而生嫌隙,各立门户,便是不孝。与外姓结怨尚且不可,况同族,何忍结怨,愿世世知书保全祖宗的恩义。
6.务正义。我祖宗忠孝传家,无犯法男子,无再醮妇人。在后世子孙,必务正业,只有士农工商四条路。至于地理医道,虽非邪术,恐学之不精,误人不少,切不可图其事之安逸,轻学以害人。受人饮食财物而反害人,不如乞丐。
7.早完粮。百姓无君臣之分,只有钱粮是奉君王的。一日完粮,一日太平,一日百姓受福。惟乱世不完粮,苦不忍言。如今太平不完粮,等粮差上门,所费更多,到官受责,甚至破产倾家。每年钱谷,务先完粮,凡有声名者,切不可抗粮取祸,一时好高,后悔迟了。
8.息争讼。凡人一生,不入公门,便是福人。我新安沐朱子遗泽称文物之邦,而讼风反甚于他处,大抵为风水居其半。如果已葬祖莹被占而讼,尚属万不得已,若因求地葬祖而与人结讼,岂不可笑?你看古来那有因讼得地而昌盛的?至于已聘妻媳被占,似乎有理,但已聘而愿改婚,其家无耻,其女已不贞,我且不屑,何讼之有?况一切小岔致讼,至于破家荡产,辱身失名,自害害人,到后始悔,何不早先思量?
9.杜邪风。凡葬祖祭祖,儒家自有正礼,僧道邪说概不可信。近世僧道,又添出恶习,聚众金鼓以鄙俚言辞,狂奔呼喊,作暴戾之气,引妖魅之风,乃王法所当禁者,更不可行。至于男女入教持斋,非但伤风败俗,而且贻祸宗党,可怕,可怕!
10.禁溺女。徽宁第一恶俗在自溺其女。彼本性凶恶,莫过豺狼虎豹,尚不自食其子,人而自溺其女,比豺狼虎豹更凶,若不禁止,成何宗族。彼溺女的解说,一说不育女好早生男,一说免赔嫁资,一说贫不能养,都是胡说。古人说,不孝之人,人人得而诛之,如今溺女之人,亦人人得而诛之者也。我子孙永远禁戒,同登仁寿。
上述安徽绩溪县许氏家谱中的十条家训,确是粗言俗语,通俗易懂,其内容在家谱中有一定的代表性。我们知道,中国古代的传统道德如家训之类,是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孕育、发展和形成的,既有积极的方面,又有消极因素,亦即既有精华,又有糟粕。上述家训中,诸如尊老爱幼、教育子女、敬业奉献、坚持操守、富贵不淫、贫贱不移等优秀品德,反映了我们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优良内容;而"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三从四德"、轻视妇女等内容,则是封建社会等级思想、尊卑观念的反映。因此,对待家谱中的家法、家训之类内容,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按照"批判继承、弃糟取精、综合创新、古为今用"的原则,抛弃其糟粕,吸取其精华,才能使家谱中的家法、家训之类内容,推陈出新,为建立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积极的贡献。
十三 风俗礼仪
在家谱中,风俗礼仪一般都单独立卷,但名称不一:风俗、家礼、婚丧习俗、祭典、家礼仪节等等,系家谱重要组成部分。
《(安徽歙县)桂溪项氏族谱》(嘉庆十六年)在"风俗"卷中专门论述了"辑谱而及风俗"的重要性:"五方风气不齐,以相习而成俗,乡井既殊,风俗亦别。新安为文公之阙里,大率安于礼教......然气习相效,亦有与时移易者。辑谱而及风俗,要使聚族于斯者,幸生秉礼之邦,沐浴时雍之化,仰承启佑之隆,咸思磨濯,勉为善良,则风行俗美,反朴还淳,而太史陈风必有以副輶轩之采矣!"
风俗礼仪的内容非常广泛,许嘉璐先生主编的《中国古代礼俗辞典》分为十七大类:服饰、饮食、居住、行路、交往、婚姻、丧葬、祭祀、宗族宗法、姓名字号、节日、军事、区划、职官、刑法、教育、科举。在家谱的风俗礼仪中,最重要的是四礼,即冠、婚、丧、祭礼。南宋以后,各家谱中的四礼大多按朱熹在《家礼》中的设计而作出相应规定。下面以《(安徽黟县)古黟环山余氏宗谱》(民国6年)"家礼仪节"为例简介。
首先是冠礼
古代男子成年后要举行加冠之礼,男子十五至二十皆可进行冠礼仪式。冠礼在祠堂举行,一般由受冠者父亲或兄长主持,礼仪较繁琐,主要有:
1.前三日要确定宾者,即选择朋友宗族之贤而有礼者一人,为负责给受冠者加冠的宾客。
2.挽髻。着纚。加冠当天,主人以下按序立于祠堂,迎宾者入祠堂,冠者跪坐在为他设置的席位上,为其梳头,把头发挽成发髻盘到头顶上,再用纚,即一块长二尺二寸、宽六寸的黑帛将发髻包住,然后可以加冠。
3.加冠。宾者先向受冠者致词:"吉月令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志,顺尔成德。寿考维祺,以介景福。"意思是说,在今天吉庆的日子里,为你加冠,从今以后,要去掉小孩脾气,按成人规矩办事,祝你健康长寿,洪福无量。为其加布冠,一般是用黑麻布制作的冠巾,并用笄(簪子)把发髻冠巾固定下来。宾者再为受冠者加帽子,服皂衫、革带,系鞋。宾者三为受冠者加幞头、公服、革带、纳靴、执笏等。
4.取字。宾者先向受冠者致一番祝词,然后宣布给他取的字,意味着从此成为受人尊敬的成人。今后除自称或父、老师可以称其名外,任何人不能直呼其名,只能以字相称。
5.拜见尊长。取字后,冠者拜告祠堂列祖列宗,然后拜见父母及亲属长辈,再出见于乡先生及父之执友。表明受冠者已经成人,取得社会各方面的承认。
其次是婚礼
凡男子年十六至三十、女子十四至二十,均可成婚。必先使媒人往来通言,俟女方同意后,即纳彩,由男方派人送礼至女方,正式提出缔结婚姻的请求。获女方同意后,男方进一步送聘礼至女方,称纳币。然后选定吉日亲迎,这是婚礼中最重要的仪式。前一日由女方派人到夫婿家铺房。亲迎日,先由主人告于祠堂,遂命其子前往迎亲,夫婿乘马出至女家,女方主人告于祠堂,对其女一一嘱咐,申以父母之命,并整冠帔和裙衫,奉女出登车,婿乘马妇坐车,至男方家,导妇以入。夫妻向天地、父母跪拜,并相互交拜,就坐饮食,行合卺礼。卺,就是瓢,将一个卺瓜剖成两个瓢,新郎新娘各拿一个,用来饮酒,共饮三次,称合卺,酒味苦,象征夫妻要合二为一,且要同甘共苦。是日同时宴请宾客。第二日早晨,新妇见公婆及诸尊长。第三日,主人引新妇见于祠堂,表明新妇已成为男家正式成员。第四日,夫婿往见女方父母及诸亲戚。至此,婚礼仪式遂告完成。
再次为丧礼
人到病危时,将其迁居正寝。绝气后,要为其招魂,称"复"。行"复"礼时,由一人持死者衣服登上屋顶,面向北方呼喊死者名字,连喊三次,然后把死者衣服卷起来覆盖到死者尸体上,意思是生者不忍亲属死去,希望死者灵魂重新回到身体上来。
丧礼一般由长子任丧主,无则长孙承重。
死者去世当日,要为死者沐浴,包括洗身、洗头、修胡须、梳头发、剪指甲等。迁尸于袭床上,设灵奠。灵前设铭旌,系放在灵前的旗幡,上面写着死者身份和姓名,用竹竿撑起来。家属、挚友、亲戚等在灵前大哭。当晚孝子寝尸旁。
第二日小敛,将死者抬在衾上,穿上寿衣,用衾裹好捆紧。
第三日大敛,将死者放入棺内,孝子和亲属最后瞻遗容,放声大哭,以示诀别。待棺上盖,将铭旌置棺盖上。在灵柩前举行祭奠礼。
第四日,五服内之亲戚,按亲疏关系穿上不同的丧服,称成服。
大敛后直到下葬前,整个停柩待葬期间,每天早晚都在殡所祭奠死者一次,"朝夕奠"、"朝夕哭"。宾客前来吊唁,主人要陪着哭。
三月送葬。下葬日,奉魂焚香,将灵柩装上灵车。出殡队伍,由丧主领头,边哭边行。灵柩到达墓地,用绳索牵引平稳地放入事先挖好的墓穴,并将铭旌放在柩上,各种随葬品放在柩的两旁,柩上覆以棺衣,最后用土掩埋,筑土成坟。"坟高四尺,立小石碑于其前,亦高四尺。"下葬时,主人放声大哭,以示与灵柩最后告别。
下葬以后,还要进行一系列祭祀活动。主要有:
虞祭。虞是安的意思,虞祭的目的是使死者的灵魂得到安定。虞祭时要为死者正式设立神主,用桑木制作,上面写明死者的官爵名讳,并奉神主入置于灵座。虞祭共三次:"虞祭"、"遇柔日再虞"、"遇刚日三虞"。
卒哭。"三虞后遇刚日卒哭",即在最后一次虞祭后逢单日举行,卒哭就是终止无时之哭,适当节哀。
祔祭。祔是连属的意思,附祭就是举行仪式将神主从灵座放到祠堂宗庙里,以便同祖先一同受祭。
从死后三月下葬,到三次虞祭,到卒哭,正好是一百天。整个丧礼才算告终。
在上述丧礼中,有死者亲戚居丧期间穿丧服的要求。依据生者和死者的亲疏关系,哀悼期间丧服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服别,故称"五服"。斩衰是五服中最重的一种,斩为不缝边,衰为孝服的上衣,用最粗的生麻布制作,斩断处外露,表示悲痛已极不加修饰。下身用一段粗麻像围围裙那样围住,称为裳。脚穿草鞋,手执用竹子做的孝杖,俗称哭丧棒。子为父,父为长子,妻妾为夫,未嫁女为父,皆服斩衰。斩衰的服期号称三年,实际上是二十七个月。
齐衰是仅次于斩衰的丧服,也用粗麻布制作,齐为缝缉之意,即衣边要缝齐,所以叫齐衰。齐衰又按居丧期分为四等。第一等齐衰三年,是父卒为母、母为长子的丧服。
第二等是齐衰杖期,服期是一周年,杖指执杖,这是父在为母、夫为妻的丧服。第三等是齐衰不杖期,服期也是一年,但不执杖,这是男子为伯叔父母、兄弟、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女子为娘家父母,媳妇为公婆,孙子孙女为祖父母的丧服。第四等是齐衰三月,是为曾祖父母、高祖父母的丧服。
大功又次于齐衰,用熟麻布制作,因为这种布经过加工,所以称为"功",男子为出嫁的姐妹和姑母、堂兄弟和未出嫁的堂姐妹,女子为丈夫的祖父母、伯叔父母、娘家兄弟,公婆为嫡子之妻,都服大功。服期九个月。
小功又次于大功,也用熟麻布制作,但做工更加精细。男子为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父母、堂姐妹、外祖父母,女子为丈夫的姑母和姊妹,为兄弟媳妇,都服小功。服期五个月。
缌麻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用精细的熟麻布制作,叫它缌麻,是因为它缕细如丝。男子为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外孙、外甥、女婿、岳父母、舅父等都服缌麻。服期三个月。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丧服制度反映了重男轻女的观念,妻为夫要服斩衰三年,而夫为妻只服齐衰一年。也反映了嫡庶的严格区别,庶子为嫡母服斩衰,而嫡子不为庶母服丧;嫡长子死了,父亲要为他服斩衰三年,等到父亲死时要由嫡长孙承重。它还体现了血统亲疏的等级,因此习惯上以五服之内为亲,五服之外为疏,即通常所说,出了五服,只有同姓的关系,等等。总之,丧服制度与封建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参见赵丕杰著:《中国古代礼俗》,语文出版社,1996年版)
第四为祭礼
古人非常看重祭祀,祭祀范围很广,礼仪非常繁杂。家族祭礼一般在祠堂内举行,仪式主要有:
1.定祭主。一般由"宗主主祭,礼之常也"。"若宗主年幼......择五十以上行谊无过、精力强健、仪娴习者一人辅之"。
2.斋戒。前三日即斋戒,不吃荤,不听音乐,夫妻不同房等,使安定心态。
3.前一日设位陈器。设香案于祠堂正中,桌上陈酒盏、受胙盘、香炉等物。
4.序立。祭日清晨,主祭者、执事者、与祭者,就位,分有尊卑,立有定位,以昭穆之行分先后,以各行之年齿分左右,按序而立。
5.迎神。请始祖神主和高、曾、祖、父四代神主至香案,奉主就位。
6.上香。在香案香炉上香三次。
7.酹酒。注酒于香案酒盏。
8.进毛血等。先向香案进毛血,进腥血,再进熟肉,然后进饭食等。
9.读祝文。由祭主读祝文,与祭族众皆下跪。
10.进献。行分献礼、亚献礼、终献礼,向香案两旁附位逐位注酒于盏,并进肸、进炙肉等。
11.饮福受胙。与祭者按户按人分胙肉(祭肉),回去各自享用。至此,祭礼即告终。
十四 祠
堂
祠堂,在家谱中尚有宗庙、宗祠、家庙、宗堂、享堂、神坛、祠宇等名称,是朝拜祖先、家族议事的场所,在家族中居于非常神圣的地位。祠堂也是家谱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家谱中居重要位置。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东崔文化活动中心:崔氏宗祠
家谱中的祠堂内容由图、文两部分组成,图主文辅,文字注释祠堂图画。
祠堂图大多为建筑式样、框架结构图案,也有的称祠堂山水图,不仅将祠堂图样,而且将祠堂周围的住房、山水形貌也勾画在图内,使人对整个祠堂全貌一目了然。有的祠堂图还将祠堂祭器、祖先牌位次序勾画在图内。就祠堂所辖范围来说,多为一家族的祠堂,有家族总祠图,有支祠图。通谱、统谱中的祠堂图,则是涵盖全省乃至跨几个省区的一个大家族的合祠图、统祠图。
祠堂图前或图后,一般都有释文,对祠堂建筑、祠堂宗旨、祠堂管理等予以说明。大体有以下内容:
一、简介祠堂位置、建筑。
如《(浙江嘉善)香湖丁氏家乘》(乾隆三年)"丁公祠"后释文:"丁公祠一所,在南号圩之南汀,去住宅东南仅一里许。向南厅犹五三公所建,后德昭公、德威公以父荐举海鹤公孝义起家,奉主于中厅,专祀之。而邑侯夙感海鹤公好义,又嘉诸子之孝,因赐邑丁公祠匾云。"又如《(湖南湘潭)中湘宾氏五修族谱》(民国37年)《重修祠堂记》,揭示原祠堂因历年既久,岌岌欲坠,乃于嘉庆"五年春,遂倡捐资,鸠工营葺,自携饮食,朝夕督课,其基赴则较前稍上数步,其经制则经十四丈,横八丈,中为正寝,奉始祖考妣神主居之;中之左偏,奉累代昭祖考妣神主居之;中之右偏,奉累代穆祖考妣神主居之。前为回廊、为疏楼。推祀祖之意,以祀神,则前之左为文昌帝君祠,前之右为关圣大帝祠。推祖宗之意,以联系姓之欢,则于后建倒厅一,横厅二,以为燕集之处"。将整个祠堂祖先牌位及各厅室位置作了全面介绍。二、论述设立祠堂以及祠堂著于谱的重要性。
在祠堂图的释文中,对家族建立祠堂的重要性均有所论述。有的将修建祠堂作为达到"尊祖、敬宗、收族"的重要手段:"《礼》有云,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夫敬宗,莫严于祭祀;收族,莫切于祠宇。祠宇备祭祀,昭则子姓之欢,心既合,即一本之情谊愈敦也。"(《(湖南)醴陵花桥匡氏房谱》)有的将修建祠堂提高到"明礼法,正伦常"的高度:"祖庙,所以本仁也。本仁孝之思,建立家庙,族之人于以序昭穆,辨尊卑,明礼法,正伦常。法甚良,义甚深,而意义甚远也。"(《(湖南湘潭)龙氏五修族谱》)
在祠堂图的释文中,不少家谱还论述了必须将祠堂著于谱、图其式、加以说的重要性。如《(浙江淳安)(安徽绩溪)姜氏孝子大民公派宗谱》:"祠堂必具图于家谱者,以去祖逾远,历世云遥,恐后子孙侵,缭以周垣之地,据东西遗柜之房,故书一图,尤分注详细,以见开基时缔造艰难,犹必仿古制之家庙,以遗后后之人,可弗想其隐,念稽诸旧制,因其所已创,求其所必至成,其所未备,而益经理祠事,以光昭祀典也乎。"《(江西万载)昌田钟氏福房支谱》认为:"祠堂有图,而复加说者,何也?盖图只能表现形势大略,凡龙从何来,砂从何转,溪水之源流从何开,阖俱缺然不详,至祠堂之来历,与时势之变迁,更非图可得以形容者也。"从这几段引文可知,各家族在编纂家谱时,必将本族祠堂著于谱,图其式,并加以说者,其目的就是使后世子孙一览斯图,知悉祠堂之来历,时势之变迁,以见开基时缔造艰难,咸念先辈经营之苦,创造之劳,从而对祠堂时加修葺,时加整饰,使祠堂得以不朽,光昭祀典。
三、祠堂的布局。
明清时期,民间祠堂大都根据朱熹《家礼祠堂》的设计来进行布局。祠堂大殿正中设一正龛,左右两边相对各设一配龛。所谓"龛",本是附着在墙上的小殿阁,祖先的神主牌位摆在阁中,前面用帷幕掩饰,后来简化成一种特制的巨大的长方形木桌,将神主放在桌上。所谓神主,就是一种嵌在木座上的长方形小木牌,有的白底黑字,有的红底黄字,上面写着某某祖先名讳、生卒年月,原配继配氏姓,子、孙、曾孙名字,每一对祖先(夫妇)一块。正龛放的神主是本家族始祖,左右两边按左昭右穆次序,摆放家族现在的最长辈算起的祢、祖、曾祖、高祖四世的神主。超过四世的则将神主迁到配龛上去,而始祖是不迁的,永居正龛中间。这也就是明清时期民间理解的"百世不迁"和"五世则迁"。
这类独立于居室之外的祠堂,其中轴线上的一般布局为:大门-享堂-寝堂。享堂也称祭堂,是拜祭祖先神主、举行祭祀仪式及族众团聚之所;寝堂为安放祖先神主之所。一些名宦世家,在祠前还建有照壁或牌楼,雕梁画栋,煞是壮观。歙县棠樾鲍氏因孝悌而闻名乡里,其祠堂位于村口,在祠前道路上建有皇帝恩赐匾额的七座石牌坊及一座方亭,两旁配植桃花,其优美的环境和雄壮的气氛为民间所罕见。
四、祠堂的功能。
祠堂最主要的功能,就是祭祖。祠堂既然是祖先神灵聚居之地,自然也是全族祭祀祖先的场所。家谱祠堂礼仪中规定:每年春秋祭祀,全族聚集祠堂,由族长或宗子主持,作礼设祭。清明扫墓时,一般先到祠堂祭神主,然后到各房各家的墓地祭扫。有的家族还规定,每逢朔望,都开祠设祭,祠堂活动比较频繁。
除祭祖外,祠堂也是对族众进行封建礼法教育的场所。祠堂致祭之日,往往也是向族众宣讲家谱之时。许多家族在祭祀仪式开始之前,由族长或指派专人宣讲先贤语录,宣读家规家法,使族人了解家谱内容,按照封建礼法做事、做人。
在明清时代,家族中重大事宜,诸如续修家谱、修复祠堂、推选族长、购置坟山义田等,都由族长在祠堂组织族人讨论。遇到族人违反家法、族规时,祠堂又成为了家族法庭。族长在祠堂审理案件、审判族人时,一般由族中士绅陪审,允许族人旁听,借以教育族人。
五、祠堂、祠墓的契约文献。
《(湖南)醴陵瓜畲阳氏五修族谱》(光绪十三年)在宗祠祠墓图后释文中,就保留有一份乾隆六年的"祠基屋宇契据",全文如下:
立契卖屋宇基地店房屋基园土人李尚纯、子昭、东灿,同姓镜孚、梦熊,情因迁就,母子兄弟叔娌商议,自心情愿,将东城基业一大所,俱系砖瓦正屋,并横屋店房、马房,尽行扫数出售与人。尽问家族人等,俱称不受,挽中莫若尊,召到东城阳乾五、步高、舜邦、腾松、芳明等接买,当三面得受,时值价银四百三十两正,入手亲领,并未短少分厘,并无准折谋买逼勒等情。其基地......四至清白。其古木片瓦块石各项一并出售与阳管理,未留寸土,再有园土。照康熙五十九年支册科粮一斗七升四合,任阳推收过票。自卖之后,任阳拆旧添新修理,自便管业。其业未卖之先,并无重行典当,又无互混勾绞。如有不明,俱系出笔人理落,不干阳事。此系出自心甘情愿,永无异言,立此卖契,与阳子孙永远为照。
这份契据对阳氏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正是在买进的李氏屋宇基础上,阳氏修建了祠堂。这份契据也为我们了解清初湖南醴陵地区经济买卖交往情况提供了重要资料。
六、祠堂祭田以及经费来源。
祠堂活动,包括筹建祠堂、修复祠堂、祭祀祖先、日常祠堂管理等,都必须依赖一定的经济力量。朱熹在《家礼》中立祠堂之制的同时,提出"置祭田"的办法,作为维持家族活动的经济基础。如《(江苏镇江)润州邹氏宗谱》在宗祠图记中提到祭田:"祠外余地,共约三亩,均在四面围埂之内。又祠右埂外,太平庵前,田一亩二分。祠后右首埂外,山缺田半分。三处共四亩二分零。"《(湖南于乡)沩宁东城李氏族谱》祠堂图后记中亦提到祭田:"先是族中公置祭田于邑之三都双塘中,岁收租息供祀之外,赖以岁修。"
翻阅明清家谱中关于建祠堂置祭田的经费来源,有的是采取按丁醵金的方式,如《(江西万载)昌田钟氏福房支谱》:"为敬宗收族起见,按丁醵金,子母累积,始乾隆戊午,历戊寅,资渐巨,遂创左之丁会祠。迨同治丁卯,合族捐进木主,集腋成裘,复建右之牌位祠,此两祠并立之由来也。"又如《(湖南长沙)詹氏六修族谱》:"光绪二十九年癸卯,族长老合族属谋于宗庭,复修祠宇,齐声踊跃......是役也,前后共费四千二百余金。款提三项,一按丁,一按粮,一按序,不及则以祭产赢余补助之。"有的采取自愿捐资的方式,如《(江苏镇江)润州周氏重修宗谱》:"嘉庆己卯,举春祀典,倡议建祠,族众踊跃。是日,万华与兄万育首捐银四百两,万华又以素愿益捐二百五十两,景捐银二百两,景从兄旸在楚,景以书致之,捐银二百两,以及各项另捐,载明簿内,约计千数百金。是年秋祀,俱照数输将。"正由于有了经费支撑,才保证祠堂日常活动正常运转。
七、祠堂管理。
如何对祠堂加以管理,各家谱祠堂图后记中都有所论述。如《(江西万载)蓝氏重修族谱》(道光四年)论述祭祖必须遵行条规:"本族举行祭礼,执事斯文,务其恪供乃职,倘对越之际嬉笑自如,立不端庄,举止失次,何以成礼法、而妥先灵,而裕后昆。特立条规,开陈如左,先期饬知,以便遵行。苟有违玩,家法具在,照例示儆。"
《(湖南长沙)硃塘谭氏续修合谱》(光绪二十六年)在"宗祠图"后专列"家庙规章"一节,提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内容非常具体:
1.族长经理合族之事,房长经营一房之事。择品谊素优、年高望重者一人为总管,总理祠中事务。
2.祠中租谷、银钱等项每岁于冬祭饮福后,族长、房长等逐一算明,登入总簿。
3.总理经管上下交接,应交者不要留恋,应接者不要推诿。
4.每年租谷只许总理经管,公同收放,不得私向佃户支取。
5.择异姓老成谨守者为看祠人,朝夕供奉香灯,内外洒扫洁净。
6.祠中设文学奖、武学奖、新中文举奖等,所以助进取,而慰士志新进。
由上述可见,明清时代的祠堂,已成为一个家族的中心,象征着一个家族的团结。通过祠堂祭祖和其他活动,以及行之有效的管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把族众牢固地团结在一起,成为严密的家族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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